根据《江西飞行学院校内学生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专项资助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或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
一、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直系亲属(特指学生本人、父母、兄弟姐妹)患重大疾病的,以及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经学校审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补贴5000元/人:
1.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情况(如遭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等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
2.近一年因内直系亲属离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3.近一年内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情况,如癌症、脑梗死、瘫痪、脑出血、严重皮肤病、因患其他疾病等刚性支出较大(个人支付5万元以上)或需要长期治疗且花费金额较大导致在校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
4.申报者为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未年满18岁)、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情况;
5.非以上四种情形的特殊情况,视提供的材料,审核后确定。关于申请应急资助需主动提供如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正规发票,不接受转账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
二、家庭遭受灾害或直系亲属(特指学生本人、父母、兄弟姐妹)患严重疾病的,以及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经学校审批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一次性补贴 2000 元/人:
6.近一年家庭遭受灾害情况(如遭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等损失在5万元以下);
7.近一年内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情况,且花费较大;
8.事实扶养人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9.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为独生子女,需独立赡养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情况;
10.申报者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未年满18岁)、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的情况;
11.非以上五种情形的特殊情况,视提供的材料,审核后确定。关于申请应急资助需主动提供如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正规发票,不接受转账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
三、不予评定的情况
12.不是近一年发生的突发性灾害或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13.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患病,花费较大,而学生父母非独生子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多子女赡养的情况;
14.不能提供正规发票,只提供转账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的情况;
15.因患慢性病报销比例较高或医保统筹较多的情况;
16.因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违规违纪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17.提交材料后被查出家庭经济较好的情况;
18.提交材料后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其一:若学生存在刻意隐瞒事实、蓄意伪造信息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求该学生的责任;其二:若因班主任、辅导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察情况,例如未清晰指导学生填报材料、未认真履行材料审核职责等,导致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将追究其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