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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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宏观教育和管理,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服务的职能部门。学生工作部(处)下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与学院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同时负责学院关心下一代相关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方面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2.负责起草学校有关学生思想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制定下发学生工作要点并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落实;

3.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4.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制订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学生工作队伍进行学习和交流;

5.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件,教育处理违纪学生,指导、协助或直接查处学生违纪行为,参与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6.牵头学生“一站式”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7.做好学生国旗护卫队组建和训练工作,负责重大节日的升旗仪式;

大学生征兵、国防教育方面

8.负责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9.组织落实好学生军事训练任务;

10.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11.负责武装工作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资助育人工作方面

12.负责建立和完善以“奖、助、贷、勤、补”等为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细化具体落实举措,指导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13.负责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审核及表彰,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学生荣誉的审核及表彰;

14.做好贫困生建档,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选、审核、发放工作;

15.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做好入伍大学生征兵入伍代偿工作;

16.组织开展大学生平安保险、校责险相关工作;

17.做好学校校内资助帮扶相关工作;

心理育人工作方面

18.负责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 、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做好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1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专题讲座,建立和完善学院、二级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健康工作机制;

20.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课程教学工作方面

21.负责劳动教育教研室、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工作,以学工队伍为师资,开展《大学生劳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和建设工作;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