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飞行学院校内学生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病或因灾等情况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和学工处审核,学工处拟对以下1名学生进行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资金共计5000元。公示如下:
1. 符合“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以及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经学校审批同意,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条件的学生共计1人,资助资金5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申 请 金 额 | 班级 |
1 | 吴佳鸿 | 5000 | 2025级应急管理2班 |
公示期为6月29日至7月3日,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57761。
学工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