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我院共有国家奖学金指标6人。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我院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了评选: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向各系(部)下达评选指标;
2、系(部)组织奖助学金候选人进行联评,参加联评的人员由系(部)党政领导、辅导员、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共同对奖学金候选人资格进行民主评议;系(部)根据联评意见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现学院拟推荐以下6位同学为2009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职业学院(4人)
会计系:李 昊 财贸系:刘雯婷 政法系:易绍风
干部学院(2人)
计算机系:彭朝昌 工商系:杨海燕 外语系:张 静
全院师生员工如对以上同学的学习、表现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向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反映。
办公地点:新校区9栋113室(团委)
电话:0791-3956608
学工处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