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的管理暂行办法,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定推荐以下六位同学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具体名单如下:
陈 龙(2021级财务与金融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苏韦荣(2022级飞行技术学院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
陈 凤(2021级航空运动学院旅游管理专业)
王 珍(2021级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周金鹏(2021级机场学院现代物流管理专业)
邓盛康 (2021级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商务专业)
如对以上六位获奖学生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前联系学工处刘丹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57761。
学工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