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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3-02-16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全省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及利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

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分:学生自我管理岗位、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按照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

9.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报到时无法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扶贫班专项奖学金、应急资助、特困学生临时性帮扶、特困学生家访、特困新生生活物资补助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遵守诚信、如实填写。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情况,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